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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1章(第2页)

「三殿下两支——她是读书人嘛,耗笔头。」

时暮只教朝笙术法,倒从未见她写过字。

他不由得露出笑来:「左边柜子的第三格有鹿蜀的赤尾,或许更适合作笔毫。」

宣珩飞扑过去。

一刻钟后,满载而归的宣珩恋恋不舍,放下了一卷上古时期的天书。

正所谓盗亦有道——

不对。

正所谓见好就收。

总之羊毛,不能一次薅完。

司命星君非但很懂人间风月,人情世故亦精准拿捏。

时暮看着他袖袍里都塞得鼓鼓囊囊,艰难拖着自己的身躯前行,几欲无言——

说来,他与宣珩的友情,还得追溯到一万多年前。

彼时的宣珩是人间豫州的农夫,而他暗伤多年,遂封了记忆去凡间散心。

寒冬里,化作小蛇的他被农夫宣珩救起。

——然后宣珩被毒死了。

苏醒的小蛇獠牙锋利,毒素亦是一绝。

又一世,他成了人间皇族的太子,素有贤名,而宣珩是敌国的质子,受尽欺凌。

悲天悯人的太子见质子太可怜,令人给他送了许多糕点。

宣珩吃得太急,噎死了。

待到历完十世红尘的宣珩得封神位,便以权谋私,翻遍了浮生镜,想找他报仇。

不知天高地厚的司命星君杀来钟山,看到了上神烛阴,于是立刻化干戈为玉帛了。

一来二去,竟也作了这么多年的友人。

「哎,帮我拿下这个。」宣珩掏了颗盆大的夜明珠给时暮,「过会儿要还我的。」

——这是宣珩方才从灯架子上抠下来的。

他仔细看了,比玉坤宫的夜明珠大得多。

到时候挂在娑罗树下,如萤温照,他再赋诗一首,想必很有一番风雅趣味。

时暮叹了口气,忽而很想问问宣珩——

收纳的术法,也不会么?

缦回的廊腰上,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着。

日光落在雪地里,昨夜的足迹早已经被盖住。

泥炉彻夜烧着,以至于此时还有火光明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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