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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雪华一愣,半响,她才反应过来:“你说的,是那个没结婚就夭折了的姐姐吗?我记得是叫宁,宁卫兰是不是?”
宁宗晋叹了口气。
“其实她不是没结婚就夭折了,只是当时不知道得了什么失心疯,那样好的条件,那样好的家世,却偏偏看中了一个村镇里的无赖地痞。在家里又是绝食又是自尽,闹腾了整整两年多。这才如愿以偿的逃了出来,跟那人结了婚。”
“啊?!”
这下子,张雪华也目瞪口呆。
他们这种家世出身的,哪个不是锦衣玉食长大?就算年少轻狂不懂事,喜欢上家世普通的人,但那普通人多少也得有点能入眼的本事吧。没听说哪家的大家小姐最后会喜欢上一个地痞流氓啊!
自己的老公自己知道,他没什么大志向,多年都在宗教局上班,现在脾性早已经陶冶得十分深沉又平缓了,此刻他能一脸嫌恶的开口说是地痞流氓,那人的行事,必定远比地痞流氓更甚。
宁宗晋的神色开始有点恍惚了。
“……后来我才知道,她嫁给那人后,为他做牛做马,饱饭都吃不得一顿,最后怀孕的时候,那个地痞无赖在外面又找了个寡妇。她最后……”
宁宗晋说到这里,声音也有些涩然,又有些恨其不争:“她最后,是挺着大肚子,自己从桥上翻下来自杀的。”
“啊!”
这个消息,听起来也是十分震撼。
张雪华呆愣着,一时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来。
宁宗晋的话虽然三言两语带过宁卫兰的一生,但是敏锐如她,已经听出了丈夫口中,还藏着些其他没有说出的事情来。
“只是,”她看着自己的丈夫,不解地问道:“你姑姑宁卫兰,似乎听说年轻时也是十分出众的人物,若说喜欢上一个平头百姓,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过,咱们也可以接受。可是一个在她孕期就去另找他人,连饱饭也吃不得一顿的地痞流氓,再怎么着,她应该也不会跟他有共同语言吧!甚至不惜在家闹了两年,都非要嫁给她,这肯定不正常,你没有查过这其中的事吗?”
“就因为查过,所以我才更加不解。”
宁宗晋拧起了眉头:“我记忆中,姐姐是个十分骄傲的人。她和那个地痞在那之前,其实就只见过一面,连话都没说一句。”
“然而等她回到家时,却莫名其妙的就一口咬死要嫁给他,全无之前的睿智与理性。而那个地痞,我们也不是没有想办法处理过,可偏偏每次一出手,她就要死要活……”
明明那时候她已经被关了起来,没有半点消息渠道,可一旦那个地痞出了事,她却立刻就能知道。
“……这种敏锐的察觉能力,简直太不寻常了。”
“那个地痞虽然样貌猥琐,十分不济。却偏偏最能讨女人欢心,前前后后找的几个女人,个个都样貌出众。甚至,连他做局仙人跳,她们都心甘情愿的当诱饵……”
他和张雪华坐在床上静静对视,眼底燃烧着熊熊的火光:“你说,这又是为什么?”
“难不成,真有些我不知道的手段吗?”
——就像那位何天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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