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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朝合理怀疑:“是不是我没盯着你的时候你又把袜子脱了?”
沈满棠顶嘴道:“哪有!天气冷了就会长啊,你不也长了?还说我。”
“我以前是没鞋穿,大冬天都要光脚的,当然容易复发。你怎么和我比?”金朝抓住起沈满棠的脚后跟质问道,“我姆妈给你织的袜子够厚了,你怎么还会长冻疮?还有你冻到了怎么都不说的?”
沈满棠不敢坦诚自己有时候嫌袜子太厚了穿鞋顶脚,会趁金朝不注意偷偷换薄袜子,只能从金朝的态度上找问题:“你干嘛凶我啊!我今晚本来就很难过了。”
金朝无语了。老话说孩子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,果然是有道理的。他就是太惯着沈满棠了,才会连一句重话都说不得。
他本还想多训斥几句,却见沈满棠瘪着嘴,一脸委屈地瞧着他。他就像被扎破了的轮胎,瞬间没了气:“没凶你,我就是问问。我给你拿药膏去。”
金朝拿来软膏,细致地涂抹在沈满棠的冻疮处。涂到右脚时,他看着已经褪红但仍然清晰的烫伤疤,心里还是很不好受。
“这疤怎么还不消呢?”他顺手给疤上也涂上了药膏,涂完后又怜惜地朝上面吹了吹气。
沈满棠觉得痒,不好意思地收回了脚,抱着膝盖抱怨道:“二叔说了,这个疤消不了的,要过好几年才能淡掉一些。”
沈满棠长大一岁,脑子也灵光了许多,哪怕心底里并不怪金朝,也知道用这事拿捏人了。“你把我烫了我都不生你气,你还天天凶我,真没良心。”
金朝自我反思了一下,觉得沈满棠批评的在理。他上一世也就当了几年老板,却染上了一身爱训人的毛病,尤其是碰上沈满棠时,他总觉得自己有义务管好他,于是天天和当爹似的对他说教。
可沈满棠的嘴却比抹了蜜还甜,每日夸他都不带重样的。他瞬间有些可怜起沈满棠了,一个小孩子,成日里只能跟他这样的人待在一块,大抵是真的会被无趣死的。
金朝揉揉沈满棠的腿肚子,好声好气地哄道:“祖宗,我们休战好不好?”
沈满棠的脾气来的也快去得也快,很快就和金朝达成了休战协议,并争取到了一点战利品。
“我想吃纽结糖。”
“行,我试试看能不能做出来。”
“我想要一本新的习画帖。”
“好,我明日就去买。”
“我还想要十天都不早读。”
“赶紧睡吧,梦里什么都有。”金朝毫不留情地拉了灯。
作者有话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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