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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徒步走进迷雾之森。
只见周围全是参天古树,枝叶繁茂,空气中飘着灰雾,阳光照射不入,阴气森森灰蒙蒙的,但本该是阴暗潮湿凉爽的环境,却让人走得汗流浃背,如同走在烈日下,并且吸入的空气也让人感觉十分干燥,也许这就是迷雾之森特别之处。
沿向上山路走了约一个时辰,随着他们林中走得越深,身周的蚊虫也越来越多,前面突地传来嗡嗡声异响。
夕芸指向前方问道。
“棣哥哥,那是什么?”
萧棣望去。
见地上有一团黑色事物,细看之下是一只毛皮妖兽的尸身,原来上面黑色的,是附着几层密密麻麻的虫子,正在吸食那妖兽的血肉。
这些黑色虫子听到萧棣夕芸脚步靠近的声音,一下成千上万只从妖兽尸身上飞离。
夕芸一看那妖兽尸身竟是那头暗影狼,此时尸身只剩骨头和一些毛皮。
而那群黑色虫子们则空中聚成一团,嗡嗡作响,俯冲冲向两人。
这些虫子觉得活物新鲜血液,铁定比死尸的血肉更美味。
忽然草丛旁窜出一只野鹿,黑色虫子立即转弯飞过去将它包围,刹那间将它血肉吸食殆尽,梅花鹿倒地时已是一具骸骨。
二人看到这场面,心想这些虫子吸食活物的速度之快,不禁让人心惊胆寒。
林子里,黑色虫子又空中重新聚成一团,冲向二人。
夕芸有密集恐惧症,十分害怕虫子之类的,看着它们又密又集,数量众多,心中又惊又恐。
萧棣毫不犹豫,一个箭步护在她身前,同时不断思索着应对之策,拿出酒葫芦,拔开酒塞,含一口里面的汾酒,气运丹田,一下一口喷出一招流云火盾。
此时四面八方黑压压嗡嗡响的虫子也已围来,萧棣火随身转,顷刻间将四面八方黑色虫子烧得干干净净。
林中空气里瞬间满是焦糊味,还有些零散的虫子在他们周身不停飞舞叮咬,两人只好出掌拍击。
这些虫子咬人和吸血非常快且痛,夕芸想起医书上说蚊虫可用其讨厌的气味驱赶,结合杨久林曾说过酒在林中自有妙用的话,大声喊道。
“棣哥哥,杨大哥他们经常出入森林,黑色虫子也必定叮咬他们,可他们却没事,那汾酒必定是涂抹在身上,用来驱散它们,我想,村民们酿造汾酒时应该是加入了虫子讨厌的草药。”
萧棣一听,心道的确,原来他送我们酒,用意在此,想明白,倒出酒葫芦里的酒,洒在自己和夕芸衣服上。
剩余黑虫果真大退。
夕芸看着地上那头鹿和妖兽的尸身,心中思忖道,想不到小小的黑虫竟都如此厉害,远古峰迷雾之森,确实如陆辰年他们口中所言那般危险重重,不知后面还会有什么危险等着自己和棣哥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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